| 第一条 | 本规则的目的 |
| 本规则规定,有关利用即时预订旅行网“旅之窗网”上提供的“投稿栏”服务时,利用者应遵守的事项。利用者除本规则外,另应遵守“旅之窗”会员规则、规定、约定(以下总称本规则等)。 | |
| 第二条 | 酒店评语 |
| 1.酒店评语作为“旅之窗”的社区之一,主要登载实际入住酒店利用者(第5条第1项后段除外)关于酒店信息的投稿(以下称投稿信息)。 2.当利用者在酒店评语上投稿、或点评酒店时,本公司视该利用者为同意本规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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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条 | 个人信息 |
| 本公司按另行制定的“个人信息保护方针”处理,利用者被视为同意此条。 | |
| 第四条 | 投稿内容 |
| 1.利用者可以在酒店评语上投稿的内容为以下内容。 (1)住宿时的真实感想; (2)酒店附近的信息; (3)对酒店今后的希望。 2.对投稿信息的范畴(感想、信息、不满意等),根据酒店或“旅之窗”的判断,可不经告之而进行修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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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五条 | 投稿条件 |
| 1.只有通“旅之窗”预订且实际入住酒店、并且全部满足以下各条各项的条件时,利用者可在酒店评语上投稿。当进行预订的利用的人(以下称预订者)与实际入住的人(以下称入住者)不同时,请预订者代为实际入住者进行投稿。 (1)在“旅之窗”规定的投稿允许期间内; (2)对投稿内容承担一切责任; (3)同意在投稿的同时将投稿信息的着作权转让给“旅之窗”; (4)当酒店向进行投稿的利用者发送请求删除的邮件时,需及时回复此邮件;及对酒店的请求删除邮件不予回复时,本公司视为同意删除该投稿信息; (5)不得故意错误登记利用者的信息。 2.利用者投稿不能包含以下内容: (1)投稿酒店以外的酒店名称、入住的客房号码、姓名及其他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; (2)对其他投稿信息进行评价、批判、意见; (3)与事实不符的; (4)违反公约良俗的; (5)含有诽谤、中伤、歧视、诋毁名誉、侵害个人隐私、侵害着作权等内容; (6)不合适的表现、粗俗的表现; (7)其他“旅之窗”认为不当的。 3.当“旅之窗”认为投稿信息违反了前2项时,利用者同意“旅之窗”可以删除此投稿信息。另外,当酒店要求“旅之窗”删除时,对符合投稿条件的投稿信息,“旅之窗”将不予直接删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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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六条 | 登载期间 |
| 在“旅之窗”所定的期间内,“旅之窗”将登载符合上条规定的投稿条件的投稿信息。 | |
| 第七条 | 酒店点评的实施 |
| 1.“旅之窗”为评价酒店,将对酒店评语的利用者进行调查问卷。 2.根据“旅之窗”的判断,本公司有权自由公布问卷结果的全部或一部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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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八条 | 邮件发送系统 |
| “旅之窗”对酒店提供向对该酒店进行投稿的利用者发送邮件的系统。该系统被设计为,酒店利用时无法查看利用者的邮件地址。但是,当利用者回复酒店的邮件时,该利用者的邮件地址将对该酒店公开,因此给酒店回信时请充分注意。 | |
| 第九条 | 酒店的回答 |
| “旅之窗”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修改本规则,因此请务必每次确认。本规则修改后如利用者利用本服务,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本规则。 | |
| 第十条 | 信息公开 |
| 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,“旅之窗”将公开利用者的信息: 1.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行政法规、规章的要求; 2.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、公安部门及其他权力机构的要求,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求; 3.为维护旅之窗的商标权及其它合法权益; 4.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、其它社会个体和公众的安全; 5.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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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十一条 | 免责 |
| “旅之窗”对有关酒店评语的系统障碍、数据消失、计算机病毒感染、数据存取不当而产生的损害、其他酒店评语而发生的损害不承担一切责任。 | |
| 第十二条 | 本规则的修改 |
| “旅之窗”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修改本规则,因此请务必每次确认。本规则修改后如利用者利用本服务,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本规则。 | |
| 第十三条 | 酒店评语的终止 |
| “旅之窗”有权不事前告知而终止酒店评语的利用 。 |